|
1、制定全市传染病、消毒产品、医疗卫生监督监测和专项检查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;
2、负责医疗机构、妇幼机构、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资格、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、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、执业注册、执业范围的监督检查,规范医疗服务行为,打击非法行医、非法采供血行为;
3、负责医疗机构、妇幼机构、采供血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、疫情控制措施、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一次性卫生用品、消毒剂、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;
4、负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、预防控制措施和菌(毒)种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;
5、负责市直管医疗卫生单位集体食堂的监督检查;查处上述范围的违法行为;指导全市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工作.
电话:2655997 邮箱:jnwsjdsjdsk@163.com |